三穗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及培训后稳定就业补贴公示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8号)、《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用好特别国债资金抓好六稳、六保有关就业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31号)文件精神及《抗疫特别国债城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及登记失业人员岗位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方案》使用规模,现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贴项目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及培训后稳定就业补贴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三穗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贴项目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及培训后稳定就业补贴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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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补贴项目 |
资金来源 |
人数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1 |
三穗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期间生活费补助 |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
227 |
73120 |
|
2 |
培训后稳定就业补贴 |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
29 |
30900 |
|
合计 |
256 |
104020 |
如有情况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当面、电话或书面向县就业局或县纪委反映。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5日
监督举报电话:0855-4522949、0855-4522771
附件2:三穗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贴项目培训后稳定就业补贴清册.xlsx
附件1:三穗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清册.xlsx
三穗县就业局
2020年11月11日